广场场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现乙方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需在占用场地进行宣传活动,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租赁场地
乙方租赁甲方场地,面积约平方米,用于.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天;
租赁费用
租赁费用共(¥:),其中
保证金
收取场地使用保证金(¥:)
活动结束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如乙方在活动期间擅自调整规模的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补交超出规模的费用;如公共设施有破坏的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同时活动单位无条件恢复损坏公共设施。
甲方权利义务
保障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按本协议及附件确定的时间提供活动场地。
租赁期满后,甲方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次日前完成对租赁场地的验收,若超过次日仍未完成验收的,视为场地验收合格。
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审批的内容进行宣传活动,如超出审批范围,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责令乙方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甲方积极主动协助乙方解决因场地使用所产生的有关问题。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租赁广场活动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县行政执法局户外宣传活动审批单;
②宣传活动主体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在场地租赁活动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遇上级部门检查或重大接待活动,乙方须服从甲方统一调度。
乙方在活动开始前签订协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