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保密义务规范
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下称“协议") 由以下各方《下称"参与方") 于协议签
署日期执行:
第一方: 《以下简称“甲方")
第二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将在某些业务交往中接触到保密信息,为确保双方
的合作顺利进行并保护双方的商业利益,根据互惠互利的原则,甲、
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1 保密信息: 指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据知悉方合理可认定应对其
保密的任何商业、财务、法律、技术、客户或其他机密信息,无论是
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方式交付都属于保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甲、乙双方均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守的义务,并应以合理的保密
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
2.2 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控制保密信息时将以高度警惕的态
度对待,并遵守最高的商业及业务道德标准。
2.3 甲、乙双方在合作终止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除非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要求进行披露。
第三条 保密措施
3.1 甲、乙双方承诺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保密信息的安全,包括但
不限于:
引 建立访问保密信息的权限限制;
b) 使用加密或其他安全技术来保护电子保密信息;
9) 建立保密信息泄露的追责机制;
由培训员工,确保他们对保密信息意识到位。
3.2 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还应确保保密信息
在使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访问、复制或算
改。
第四条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