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平等友好的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购买由甲方代理的,质量、规格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合同设备清单及产品规格(货币单位:人民币 ):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1
主扩音箱
2
只
2
补声音箱
2
只
3
功率放大器
1
台
4
网络音频处理器
1
台
5
网络音频控制面板
1
台
6
8口百兆交换机
1
台
7
电源时序器
1
台
8
数字会议主机
1
台
9
桌面式主席发言单元
1
台
10
桌面式代表发言单元
10
台
11
中央控制系统主机
1
台
12
各种接头及安装辅材
1
批
13
……
1
设备总价(人民币 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及期限: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取以下方式;
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50%作为设备定金款,即人民币¥ (大写: 元整)定金到账后,合同方生效;乙方开始依据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备齐;货到后,乙方电话通知甲方按期提货,提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 (大写: 元整);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尾款,即人民币¥ (大写: 元整)。
(二)本合同的发票乙方在收到全部货款后10个工作日内寄出;合同签订后,设备价格随之确定,不随市场行情或其他因素变动。
结算方式:■电汇□支票□现金
三、交货方式及期限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到指定地点 □甲方上门提货
交货时期限:收到甲方货款后七个工作日内
四、运输及费用
运输方式:□铁路□航空 □EMS■汽运
运输费用承担:乙方可协助甲方按甲方指定的渠道方式发货,相关费用(运费、保险)均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及售后服务
乙方所供设备应符合合同清单中的品牌、型号、数量。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全新原厂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原厂指标,并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
验收条款:甲方收货的当天,应对货物的表面质量进行验收(提醒:务必确认产品型号、数量准确无误、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后再签收,否则出问题后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收货之日起5天内对货物内在质量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货物存在设备缺陷或型号数量不符,需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接到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明确的处理方案。
乙方对所供产品向甲方提供保修服务,本次项目所提供设备按照原厂质保保修(以下情况除外):
由于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因素所致损坏;
因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如地震、火灾等;
保修期外,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及提供技术咨询。
六、权利、责任和义务
若乙方未能按期按质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每天逾期未交货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定金金额)。如逾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已付的30%定金款。
若甲方未按期付款提货,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每天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