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宿 舍 管 理 制 度
一、寝室住宿人员要互相团结遵守工厂厂规、公司制度,爱护公物,自觉搞好室内卫生。
二、午休时间和晚上九点以后,不准男女员工互相串寝室,不得大声喧哗,制造噪音,以免影响他人休息。经管理人员规劝不听者,按20元/人次对其进行处罚。
三、寝室住宿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未经经理同意不得私自改变住宿床位,否则将按照50/人次对其予以处罚。
四、任何住宿人员不准随意带非本宿舍人员留宿过夜,探亲人员需要留宿,必须取得经理的同意,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后方能留宿,违者按50/人次进行处罚。
五、员工外出要按时归宿,晚上十一点之前准时熄灯就寝,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宿舍管理员说明,否则不予开门。
六、住宿员工不得在寝室赌博,打麻将,否则将按20元/人次将其予以处罚。
七、住宿人员不准把本寝室的钥匙交给亲友或托外人开门取物,或在寝室休息,如有财物被盗,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室内如有电灯,桌椅等正常损坏,应及时报宿舍管理员登记维修,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
九、室内不准乱接电源,电线,不准使用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