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书
( )XXXX字第XXX号
兹证明出让方(或转让方)XXXX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XXX与受让方XXXX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 ),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XXXX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及《XXXX》(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