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二条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宗地编号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领取该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项目注根据具体项目用途情况定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第五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第六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费税第七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该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日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第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因调整城市规划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十二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且投资必须达到总投资不包括出让金的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额使用权转让出租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该抵押贷款必须用于该宗地的开发建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第十三条在土地使用期限内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出让宗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第十五条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十六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的违约金第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十八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该出让宗地方案经有权一级政府依法批准后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于年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件第一条界桩定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应依宗地图界址点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第二条土地利用要求乙方在出让宗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附属建筑物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化比率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为准注根据具体情况定乙方同意在出让宗地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免费提供使用乙方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宗地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筑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出让宗地上的建筑物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建设乙方应在开工前天内向甲方报送一套工程设计图纸备查第三条城市建设管理要求涉及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乙方应符合国家和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允许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其受让宗地内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护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地进入该地块乙方在其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如有损害或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个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第四条建设要求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可建总建筑面积的的建筑工程量乙方应在年月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的应至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具有充分理由的延建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一年除经甲方同意外自第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在规定的建筑工程量完成之日止超出年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第五条市政基础设施要求乙方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办理申请手续支付相应的费用用地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由于施工引起相邻地段内有关明沟水道电缆其他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等的破坏及时修复或重新敷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在土地作用期限内乙方应对该宗地内的市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