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内生化发展现状、障碍及对策
一、引言及文献回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普惠金融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从区域上来讲,普惠金融战略实现的关键区域在广大农村地区。政府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过程中,也尝试走出一条新的不同以往的改革道路,在广大农村地区开设许多所谓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专门服务三农,截至2014 年底,全国共有村镇银行1153家,小额贷款公司8791 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9 家。而政府这种外生的植入式的农村普惠金融改革最终仅仅是增加农村普惠金融机构数量、创新农村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或产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丰富农村金融信贷抵质押物等,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农业、农户贷款的难题,但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的融资问题。原因就在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除农村资金互助社外,其余两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都是外生性的,而完全内生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其成立、运作都收到诸多限制,导致到2014 年底进行正规登记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只有49 家。政府这种外生的植入式的农村普惠金融改革效果不如人意,很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目标偏移,导致其偏离政府设立这类机构的初衷(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