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保管室的职能是负责日常办公用品、各类杂物、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保管室由行政管理部落实专人负责。
二、保管员须建好分类帐册,所有物品的入库、领用、库存均须进行登记
三、管员每月填制保管室报表,上报行管部。报表应反映当月入库、领用及库存情况。
四、购进物品发票需经采购员、保管员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保管员应随时了解库存情况,加强与采购员的联系,以保障教育教学所需物品。
六、行政管理部规定范围内的特殊物品,需经行管部主任批准后方可领用。
七、保管室内应保持物品分类存放、卫生整洁、通风干燥。
八、加强保管室的安全管理,门窗符合安全要求。
九、节约开支,对领用物品的数量按行管部规定办理。
十、水、电、锁等维修配件经主管人确认后,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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