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永年县金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简称四方)
租赁方,大北汪西街 。。 朱少民 《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资产, 决定把部分不便于直接经营的企业资产整体进行长
期出租己方。经息、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围方将本公司所属的原大北证粮站土地 8280 平方米 《折合 12.4 亩)、房屋、仓库 (面
积以现状为准) 及附属物,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 35 年,自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至二O四四年五月十一明。
三、租赁山林拾上万元。合同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向四方交清。
四、乙方承租期间,如与四邻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四方可提供有关证据。
五乙方承租期间,承租土地和房产涉及国家拆迁范围,乙方应积极配合,损失部分由乙方
承担,补偿费也由乙方享有-
六、忌方在承租期间, 有权在承租的土地上进行拆建改造, 原建筑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