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销售
第一条 商品房的销售,由经营部组织,办公室予以协助,销售的策略、平均售价、售楼日期等由经营部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商品房的销售,除按规定售楼花一次性付款、享有九折优惠成品房(以工程开工后计算)一次性付款享有九五折优惠外,其余均
不得享有优惠。特殊情况,售楼花一次性付款九折以下(不含必折)、成品房一次性付款九五折以下(不含九五折),分期付款享有折头优惠的,一律经经理核准,并报集团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办理。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三条 销售方案由经营部牵,会同工程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根据楼层、方向等因素确定每单元的明细价格,经经理审定,报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售楼的所有宣传资料,包括售楼书、售楼广告等,由办公室同经营部拟稿,原稿由经理核准,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委托付印。
第五条 销售商品房的申报手续,含预售楼花、境外销售批文、外汇管理局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