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护值班管理通知
1、新冠状肺炎病毒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行24小时值班。
2、疫情电话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准时到岗。如需请假或调班,事先报告办公室批准。
3、疫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4、值班时做好电话(传真)记录与处理工作。
(1)工作联系和咨询电话,应记录时间、来电单位和内容,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2)对于疫情报告电话,应填写《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簿》,详细记录报告者姓名、身份、电话、疫情内容,并立即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3)值班过程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做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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