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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惑 上传于:2024-08-29
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范本地址法定代表人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年月日答辩人因收到人民法院转来关于与原告因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答辩人与原告被告均不存在雇佣关系1答辩人与原告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受雇于被告而非答辩人且其报酬由被告何剑支付足见原告事实上系受雇于被告其与答辩人不存在雇佣关系2答辩人与被告系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辩人将搬运工地提升架的任务交由被告承揽并一次性支付其承揽报酬且被告何剑为完成承揽任务还雇请了原告为其提供劳务由此可知答辩人与被告间为承揽合同关系二原告以答辩人系发包人应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1答辩人认为作为搬运工地提升架的承揽人并不需要有相关资质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向答辩人主张赔偿无事实依据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中所述发包人应限于仅指合同法中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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