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7
遵照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桃花坪
《综合服务部) 门店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同意将师大桃花坪校区综合服务部东北化生鲜超市空门面
12 计 2 号租赁给乙方使用, 租期会年, 起止时间为 201_ 年,月_日
至201_ 年_月_日。
二、租金为 每年_月_日一次性交清, 逾期不交,
按日 1%的滞纳金罚交。
三、应保证房屋、水电完好,房屋损坏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
由乙方负责。水电以表为界,进表前的水路、电路归甲方维修,进表
后的水路、电路及龙头、开关、电器由乙方维修。
四、乙方必须按工商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不准经营电脑、电
游、音响、娱乐, 如乙方须扩大经营范围, 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后方可。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
的。
2、当事人协商同意的;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唱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六、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
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拖欠租金累计喜个月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从事营业执照以外的业务,或进行违法经营
的;
3、人为故意损坏承租房屋、水电和货架等设备的;
七、甲方保证乙方水电供应,乙方按规定交纳水电费。
八、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学校的规定,依法经营、文明经商,
并切实做好店内所有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九、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有发生的经济行为,概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