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经销协议
甲方(授权方):
注册地:
商标注册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授权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拥有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的经营理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及其相关法律框架下,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甲方拥有的“ ”品牌的 系列产品授权乙方经销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销的产品与价格(见附件一)
甲方以“ ”品牌的 系列产品的 折向乙方供货,特价除外。
第二条授权经销地域及年限
(一)甲方授权乙方负责“ ”品牌 系列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区域的经销业务,并按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甲方授权乙方取得上述授权经销产品的经销期限为 年,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