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销售协议书
甲方(授权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加强双方长期合作、明确责权、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就 产品签定的销售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按照现款现货方式,款到发货。
第三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统一标价和统一零售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市场价格。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的产品指定经销商,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不得转手批发给本区域和区域外的经销商,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其他乙方的店面进行销售。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乙方每月销售甲方产品数不能低于 基本考核数量,如有低于基本考核数量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当地的销售权利。
第六条:乙方必须维护甲方产品形象,应遵守甲方公司售后服务的规定。
第七条:调价补差:当公司对某些型号的产品调价时,甲方为乙方实际库存该型号产品调价补差。乙方应按时准确上报型号、数量、条形码、及时送回产品等,如因乙方配合问题,出现补差不能到位的,由乙方负责;上报库存必须真实,经查实若有虚报,则以一罚十。
第八条:退、换货:对乙方不太好销的产品型号或颜色,可随时退、换货,退货以现金即日结清。
第九条:乙方不能从其他地区窜货(购进):若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次罚款 元;第二次扣罚乙方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经销资格。
第十条:提货方式:
乙方前往甲方仓库提货。
由甲方发货给乙方,运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退货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