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买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
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的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
但相应内容应附有“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书时以翻译本为准-
二. 投标人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51)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0、11 和 12 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
《2)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档人是合格的,而
且中标后有能力懂行合同。
(53) 按照第 14 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
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按照第 15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函格式
5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
的货物、货物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
《2) 为便于给予国内优惠,投标书将分为以下三类: A 组: 投标书提供的货物在买
方本国制造,其中《〈 i ) 来自于买方本国劳务、原材料、部件的费用占出厂价的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