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托管合同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代表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煤矿安全生产托管协议,特定立本合同。
一、托管范围
甲方系 (以下简称:新果煤矿)的采矿权人(采矿许可证号: ),且甲方及其股东同意将新果煤矿安全生产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自行组织人员从事生产以及与井下生产密切相关事项的管理和开采活动,根据新果煤矿及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托管范围如下:
1、负责新果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人员培训。
2、负责新果煤矿井下煤炭开采一切符合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的生产、安全活动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3、负责新果煤矿绞车房、机修、配电室、监控室、压风机房、矿灯房、炸药库、主风机房、两堂一舍、水池等地面辅助生产系统的管理。
4、负责新果煤矿生产期间的技术方案优化与技术管理。
5、负责新果煤矿井下及地面主要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新果煤矿采面原煤回采工作。
7、负责新果煤矿的煤炭销售、上缴煤炭税收及地面煤场的管理。
二、托管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为一个托管合同期限。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新果煤矿的煤炭销售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吨煤45元,吨煤数量以实际销售吨位为准。
2、支付方式:每月月底结算,次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证照(证照仅供上级检查时出示)或批文、地质报告、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2)甲方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参加上级会议,及时掌握国家关于煤炭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涉及乙方需要配合的要及时传达给乙方,因甲方传达不及时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托管服务工作,对发现有违反国家、煤炭行业、当地政策、本矿规章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及处罚;对不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或甲方认可的开采方式施工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并对不能达到计划要求的进行相应处罚。
(5)甲方负责对外关系,上级检查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招待费用,保证矿井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负责乙方处理因采空区导致地表产生裂隙或塌陷时的协调工作。
(7)负责协调购买火工品及火工品库区管理。
(8)负责为乙方人员提供住房、灶房、办公场所等必要条件和设施,确保乙方人员能够正常生活、工作。
(9)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移交使用的设施、设备、材料等有监督权,但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活动。
(10)甲方按照规定负责与当地有资质的救护部门签订救护协议,由甲方承担费用。
(11)甲方负责雨季三防期间地面三防工作的督促。
(12)负责配合乙方煤炭的销售管理,不得因为主观原因造成煤炭销售不及时或地面煤场储煤空间有限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组织。
(13)涉及甲、乙双方结算单数据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建立建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责任制,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并以实际操控安全生产的主体身份全面负责新果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等所有管理工作,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按照行业管理及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并按照国家煤矿三大规程和现场实际组织井下安全管理和生产,并承担全部费用。
(2)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不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在经常深入井下调查研究基础上确保隐患排查、灾害防治及时有效,建设生产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对于甲方移交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建立管理台账及档案,乙方使用期间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必要的添置改进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终止时完好无争议移交给甲方。
(4)乙方负责新果煤矿托管期间生产安全所需设备、设施的投入,并建立设备、设施投入台账,甲、乙双方予以签字确认。
(5)乙方承担新果煤矿托管期间生产、生活用的电费、矿内用煤。
(6)乙方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其聘用人员的管理,工资核算及支付、劳保用品的发放各类保险的缴纳及日常生产、生活管理。
(7)根据上级安全培训部门管理要求,乙方负责新果煤矿托管期间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一般工种的培训及费用。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8)乙方对甲方传达的上级指示、会议、文件等精神,必须积极配合落实。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建议、意见要积极落实。
(9)必须按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远景计划及甲方认同的开采计划施工,不得掠夺式开采,不得胡挖乱采。如需变动设计和新开拓巷道,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理的方案和安全措施,并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10)乙方对新果煤矿生产生活安全负全面责任,甲方不乘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因此而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赔偿款、罚款及财产损失等费用。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承担政治、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11)乙方在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想尽千方百计积极应对,力争把各类损失与影响缩小到最小,尽最大能力避免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与不良后果,如果因乙方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2)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加强灾害防治,确保矿井安全。
(13)负责所有管理范围内设备的维护、监测、升级换代(更换主风机由甲方负责)、各种鉴定、测定、或政策可能的其他要求、换领证可能要的技术论证文件。
(14)积极采取措施,防治因采掘活动导致地表产生塌陷、裂隙。
(15)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26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安全生产保证金,如因乙方责任保证金被按本合同扣除,乙方必须及时补足原数。合同终止时,由甲方按当时所剩保证金额数退给乙方。
五、新果煤矿设备、设施的投入及管理
1、甲方现所有在新果煤矿的生产设施、设备,经双方盘点登记造册后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后乙方再盘点交付给甲方。
2、托管期间,乙方对新果煤矿原有矿井生产系统及其配套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