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托管合同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代表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煤矿安全生产托管协议,特定立本合同。
一、托管范围
甲方系 (以下简称:新果煤矿)的采矿权人(采矿许可证号: ),且甲方及其股东同意将新果煤矿安全生产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自行组织人员从事生产以及与井下生产密切相关事项的管理和开采活动,根据新果煤矿及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托管范围如下:
1、负责新果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人员培训。
2、负责新果煤矿井下煤炭开采一切符合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的生产、安全活动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3、负责新果煤矿绞车房、机修、配电室、监控室、压风机房、矿灯房、炸药库、主风机房、两堂一舍、水池等地面辅助生产系统的管理。
4、负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