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应用心理学本科自考学位助学班招生简章
一、院所介绍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前身为创建于1929年的中央研究院心理研究所,1951年重建。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心理学综合性研究机构,担负着提高国民心理健康水平与心理素质、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不断提供和传播心理学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方法的重要责任。进入二十一世纪,心理所在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实施中快速腾飞。在知识创新工程三期,心理所抓住机遇、接受挑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管理创新、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优异成绩,圆满完成知识创新工程三期各项目标任务。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北京市高等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因课程设置应用性强,能满足众多社会人员学习心理学的需求、并且如果通过所有考试和论文答辩可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北京大学”联合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北京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中科院心理所颁发的本科课程结业证书。近几年来对心理学自考的感兴趣的人员数量大幅上升,但因自学考试难度大且心理学专业自学有一定困难,所以导致心理学自考生产生较大心理顾虑,对参加心理学自考却步不前。
鉴于目前心理学自考生的迫切需求及提供心理学辅导的专业机构不足的情况,中科院心理所推出针对性极强的心理学自考助学课程,以期帮助心理学的爱好者顺利通过考试,为我国培养更多的心理学实用人才。
本专业目的在于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能满足教学研究、医疗卫生、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市场营销等部门的应用心理学人才。
本科的基本要求系统掌握心理学专业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心理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师范专科和医学专科学校心理学的教学工作,或从事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人事测量、市场营销、公共关系、社会服务等实际工作内容。
三、课程设置及相应说明
1、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课
共14门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10070
生理心理学
6
4
10071
认知心理学
6
5
10072
心理实验设计
4
10073
心理实验设计(实践)
2
6
10074
心理学史
6
7
05626
变态心理学(一)
4
8
05624
心理治疗(一)
6
9
10077
工程心理学
4
10
10078
消费与广告心理学
4
11
10079
市场调查
5
12
10080
人事测量
4
13
08672
人力资源管理(四)
4
14
10082
环境心理学
4
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课
任选1门
2
00016
日语(二)
14
3
00017
俄语(二)
14
1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选考课
不考外语课程的考生,需在相应的选考课程中选不低于14学分的课程考试。不考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2
00405
教育原理
6
3
00409
美育基础
4
10083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79
2、师资介绍
本课程任课教师全部由理论背景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且熟悉心理学自学考试的心理学专业人员担任。
四、上课方式及辅导说明
1、在京学员以周末班或平时班面授学习为主,京外人员以远程网络学习为主。
2、面授地点均在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内或由心理研究所安排的其他地点。远程网络学习的学员将不限制学习地点,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
3、课程的答疑:在课程开始之后,我们将会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和教师开通一个网上答疑平台,届时学员们可以在此平台上与老师进行互动交流答疑;平时同学们也可以通过邮件来向老师咨询相关的学习问题,以保证学习效果。
4、辅导说明:为了保证自考学员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我们将组织任课教师在考试之前进行对应的课程考前辅导,要求面授班学员和远程网络学习学员尽量到指定地点参加辅导,以保证考试通过率。
5、对于政治、英语等公考课程,由于社会有很多培训,因而我们不组织专门教师进行授课,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自行学习复习。如果学员人数可以组成班级,我们可帮助聘请相应教师为学生提供辅导课程,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收取。
五、考核方式的说明
1、本专业所列笔试课程每年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均采用闭卷考试的办法,百分制计算,60分为及格。
2、实践课的考核在该课程笔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3、考试地点均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的考点。
4、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考生在通过本计划全部课程后,方可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毕业论文必须在主考学校制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由考生独立完成。经主考学校审核答辩后,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定成绩。
5、心理学自考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自考时间为每年四月和十月的两个连续的休息日,4月份主要考核:
普通心理学、工程心理学、环境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学史、变态心理学(一)、生理心理学、实验心理学、认知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10月份主要考核心理治疗(一)、人事测量、实验设计、市场调查、广告与消费心理学
六、考试有关规定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心理学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教育类、医学类、社会学类、政治类、理学类专业报考本专业时必须加考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实践)。
(3)其他类专业报考本专业必须加考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实践)、心理测量。
2.免考规定: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各类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等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英语(二),即只需要通过心理学专业考试即可获得毕业证书。
3.考试时间
学生在北京参加高等教育心理学专业(本科)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中、下旬和10月下旬。考前每门课程面授辅导一天。
4、学历层次与规格
心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应本科专业的水平要求相一致。在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基础上,凡取得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9学分,毕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的本科毕业生,按主考院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要求规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