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报告学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
一、在幼儿园设置疫情报告员
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保健老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记者。幼儿园其他教职工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员提供信息。
二、 疫情报告员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2、每天检查幼儿园儿童的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
3、负责指导幼儿园幼儿的晨检、传染病防治、消毒和食品监督。
三、 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园长和疫情报告员根据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3名儿童有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不明原因症状)时,疫情发现者和疫情报告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