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一)消毒隔离: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室,保健用品专用。
2、幼儿园内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空气等必须按"上海市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幼儿园内的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4、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
5、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大便便盆亦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二)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园。
2、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3、控制传染源(1)根据传染病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病人及早作出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病人,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