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指导委[2005]第5号 发布时间: 2005-05-11
关键字:工程硕士,培养,质量评估,通知
关于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指导委[2005]第5号
有关培养单位:
为总结开展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成功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深化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5年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实施办法)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现将评估实施办法(内容见附件一)和评估方案(内容见附件二)发至各培养单位和各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组长单位。各培养单位和各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要本着“以评促建,自评为主”的原则,根据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方案,结合本单位和本领域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
附件一:关于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