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目的
为规范xx集团xx市台开路第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项目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项目公司、总包部、华南事业部下发的各项标准化施工管理要求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辨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项目公司、总包部、华南事业部等上级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3、人员“三违”现象查处;
4、各类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备性;
5、施工用电设施设备的使用符合性;
6、各类机械设备完好性、操作性检查;
7、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特种作业、基坑作业、易燃易爆、防洪度汛及地质灾害、道路交通、环水保等方面;
8、各单位安全计划的实施情况;
9、上级单位要求的其他安全检查。
三、检查形式及人员
安全检查形式分为日常检查、专项/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和其他检查等。
(一)日常检查
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厂队以及班组例行检查:
1、日常巡查由项目部、各厂队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每天对工作面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的违章、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违章人员、隐患单位、部位、内容及处理情况详细进行记录。
2、厂队检查由各厂队队长组织,每天对作业现场、周围环境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对当班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二)专项检查和专业检查
项目部各部门根据职责,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厂队等单位参加开展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检查,指针对项目部各施工现场施工用电、易燃/易爆品管理、特种设备、消防设施、防洪度汛及地质灾害、道路交通、环水保等方面所进行的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各主要负责部门、厂队下发检查整改纪要,按“四定”原则落实执行,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1、施工用电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工程管理部、机电物资部、各厂队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可指定人员)参与,每月对项目部各工作面的用电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火工品检查:由机电物资部组织,安全环保部、各厂队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可指定人员)参与,每月对项目部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及爆炸物品领、用、保管、退库等记录进行一次检查;
3、消防设施检查: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安全环保部、机电物资部、各厂队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可指定人员)参与,每月对项目部所属工作面、营地、车间、仓库进行一次检查;
4、特种设备检查:由机电物资部组织,安全环保部、各厂队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可指定人员)参与,每月对项目部所属特种设备及各项记录进行检查;
5、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安全环保部、机电物资部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可指定人员)参与,每月对项目部所属车辆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6、环水保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各厂队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可指定人员)参与,每月对项目部辖区内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等进行一次检查;
(三)季节性检查
按季节每月对冬季防滑防寒防冻、防火、夏期防暑降温、汛期防洪度汛及地质灾害等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工程管理部、机电物资部、各厂队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可指定人员)参与。
(四)综合检查
每月月底安全总监或安全环保部组织,由四个责任体系第一责任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厂队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对项目部所有工作面进行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安全环保部在24小时内编制下发安全检查整改纪要,按“四定”原则落实执行,安全环保部按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五)节假日前后检查
指在国家法定假日前后或安全生产月中遵照上级要求由项目部组织对所有工作面进行的全面检查。
(六)其他检查
指国家或者地方单位及公司、事业部根据近期事故、重点防范等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回头看”等检查,并根据文件要求提及人员组织检查,未提及的,由项目部安全总监或安全环保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厂队负责人参加。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安全检查通报》或《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告知受检单位;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