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分配方式
在信息服务业务发展的定型过程中的某个时期,关于是否要向终端用户收业务费和(或)计算机服务费的问题,公司要作出决策。关于中型和大型机构的发展趋势是,通过付费方式把信息服务费用分派给终端用户分担。实现付费方式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信息和计算机资源的有效利用。采用付费方式的根据是,一个部门在花费他们自己的钱时要比花费别人的钱盘算得更周到。
实现付费方式,即费用分配方式有许多问题要考虑。例如,终端用户应该负担可行性分析的费用吗?这笔费用应该由信息服务部门指定为固定数额,还是应该建立在实际耗费的时间基础上呢?使用机器的费用应该单独以处理机的使用为基础,还是按每种外围设备(打印机、磁盘存储器等等)分开计费呢?价格的变动应该按使用的存储容量分别给出呢?还是应该按计算机使用时间的主次来给出价格变动呢?
向终端用户分派费用的基本方法有四种,正如人们时预料的那样,每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
常用的那些付费方法如下:
1.在信息服务方面对用户免费
有一种方法是把公司的信息服务的预算分配给信息服务部门,并委托他们在可用资源的限制范围内向用户提供最合理的服务。这种方法在行政管理上是简单的,而且每个用户都可以得到免费服务。其缺点是:服务的优先分配归属于信息服务部门;用户体会不到信息服务的代价,不能充分地去分析他们的服务请求的效益和费用比;而且最大的用户总是得到最好的服务。然而,当而且仅当存在一个能够根据公司的需要分配信息服务资源、具有权力且公正的信息服务指导委员会时,这才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方法。
2.给每个请求服务部门分配信息服务的预算费用
把信息服务的预算费用分配给每一个请求服务的部门。以这种方法,请求服务的部门只要简单地申请一定额度的信息服务经费。事实上,这样做并不存在内部的资金调拨。从贸易角度来讲,这种预算费用分配被认为是“虚设的钱”或者“木制钱币”。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整个信息服务的预算费用范围内提供了限额控制,并向用户提供了关于要承担信息服务费用的反馈信息。但是,用户还是体会不到信息服务的代价,而且不会去分析其效益和费用比。当初期分配的预算额用完时,由于用户只需要申请更多的预算费用,因此不会严格地执行预算费用的分配。
仅当审查最初确定的预算费用分配,而实际征收罚金时,这种方法才行得通。当一个公司朝着付费方式过渡,其中实际的费用在部门之间进行调拨时,这种方法才是有效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