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包车合同甲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经营许可证编号结算账号乙方道路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经营许可证编号结算账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旅游客运包车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甲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提前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乙方预订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包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书面确认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使用车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不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驾驶人员不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者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服务并向乙方索取赔偿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甲方应游客要求需变更行程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协商变更后的包车费用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和配合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无故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