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合同:
1. 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养猪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授权;
2. 租赁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办公室及料库以及鱼池,年租金总计叁万元,首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日支付;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租金每年---月--日前缴纳。
5. 乙方须于约定租金日前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取每日----元滞纳金, 直至单方面终止本租赁合同。
6. 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租赁保证金叁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7. 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
8. 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租赁物转租、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用于抵押;
9. 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的改、扩建行为,不能破坏甲方现有的树苗、植物;同时需要甲方的书面授权;
10.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公共关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须承担由于本租赁行为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及税费等) ;
12.甲方提供水电源供乙方自行接入。
13.乙方租赁期内水、电费由甲方统一收缴,并出具收款收据;乙方若不按时缴纳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
14.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方出面(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协商完成后,乙方应如期无条件搬迁;属于猪苗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属于甲方的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林地等设施赔偿归甲 方;
15.本租赁合同系包租合同,乙方在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若因为乙方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导致甲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林木等) ,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