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租赁合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关規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1、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地,猪场面积:室内270平方米,室外300平方,甲方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2、租期为6年,自年20XX年5月5日起至20XX年5月5日止。租赁期满时,甲方若要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金每年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一年付一次。
4、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租赁到期后,甲方必须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6、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租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场地,场内养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