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 帅帮平,岩山村田坝组;
乙方: 帅帮文、帅俊华、帅家方、帅家贵、帅帮玉,岩山村
帅家组 ;
甲乙双方因修砌堡坎占地问题发生纠纷,经调解,双方
达成如下协议:
上 甲方屋门口修砌坎维持以前现状: 右边距离房屋墙
3 2米,左边齐原老坎,不得占用公路路面。乙方不得再阻
拦干扰。甲方留原水沟宽 33公分,公路保留 4米宽 〈共宽
么33米)
2 甲乙双方留原水沟宽僚拾参公分,公路保留肆米宽,
(宽 和 33米)。
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3年 12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