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教学环节的实施意见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务处 《关于2011届毕业生工学结合等问题的管理规定》(教字[2010]04号)和《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我院毕业生校外顶岗实习的具体情况,为保证教学质量,特对2011届毕业生的毕业教学环节提出如下意见:
1、各系部要成立毕业生毕业答辩委员会,并依据专业成立相应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要由专业带头人或专业教学骨干教师担任组长,对整个毕业教学环节质量负责。各系部答辩委员会、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实习和教学情况确定答辩时间,原则上在6月18--26日时间段内完成。
2、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撰写的实习报告可以替代毕业论文。各毕业班班主任、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和学生取得联系,督促学生在《顶岗实习手册》自己持有本上撰写高质量的实习报告,并于2011年6月1日前通过各种方式交回到班主任处,班主任汇总整理后交到综合科,由综合科发至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查阅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有关内容,特别是注重检查“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 和“实习单位意见”栏目,没有填写的一律退回重填,否则不予答辩,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顶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