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
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马鞍山市前中村23栋106室出租给乙方作家庭居住使用。
第一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上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任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 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 经甲方
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尾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个月的。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
长租赁期限。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件 佰 拾 元
整) 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均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51)》 乙方应按时交纳以下费用:
1. 水费 ; 2. 电费: 3 . 煤气费: 4 . 物业管理费; 5. 固话及宽带费用.
《2)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四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
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
3.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尾。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拆改变动房尾结构。
(52)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4)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5) 请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
害的。
2、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
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
租权。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尾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食存物
最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