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修订)
(1994年4月11日xxx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根据2006年2月20日《xxx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xxx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管理办法〉等二十一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xxx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园林绿地工程施工和园林设施工程施工。 园林绿地工程施工是指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中的绿化施工。园林设施工程施工是指假山工程、水景工程、园林道路、亭、廊、园墙、园林小品及其他园林设施工程施工。
第四条 xxx市园林管理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第五条 本市的园林绿化工程,必须由持有相应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六条 申请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