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六连云港捷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连云港盒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江苏省划栓经济开发区捷成科技创业园
办公楼 301 室出租给乙方为办公用房使用及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
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江苏省毅栓经济开发区捷成科技创业园办公楼
301 室自有房屋一栋租赁给乙方,面积为 50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24 个月- 自2014 年8月9日起至2015年8月8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详,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连云港傅涛货物运输有限公
司办公场所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 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2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
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我方免费提供该住所给其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第四条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己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