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08年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办法
根据《关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高专试行提前单独招生的批复》(粤招办普〔2007〕4号)和《关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收五年制专科音乐教育(舞蹈)专业学生的批复》(粤招办普〔2008〕5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院继续试行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学费标准
(元/学年)
住宿费
(元/学年)
英语教育
480
4500
750
音乐教育
90
5000
750
音乐教育(舞蹈)
30
(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5000
750
美术教育
60
5000
750
学前教育(英语)
60
4500
750
注:1.英语教育专业有可能增加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2.美术教育专业不招色盲(弱)考生;3.学前教育(英语)专业不招乙肝病毒携带者。
三、考生报名
(一)报考我院五年制的考生须持初中毕业所在学校应届生证明(原件)、户口复印件(户主页与考生本人页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