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此处填编制单位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二、签约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本合同 __ (甲方)委托 (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详见附件合作委托技术要求):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 双方经协商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主要内容如下:(阶段性计划内容、项目开始之日、项目阶段性目标、项目完成之日、具体进度等):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里程碑)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乙方应严格按照上述进度计划进行研究开发。因出现任何情况而导致预期进度计划将出现延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交一份弥补延误计划/进度表,其中必须说明弥补延误的方式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应全部归还甲方, 。
第五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乙方负责组织相关研究人员开展研发工作,并成立研发项目组;甲方将参与、配合和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1. 乙方应尽职、持续、稳定地进行研发工作,聘用的关键/主要岗位负责人员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研发任务所需的专业理论、资格(质)、经验和能力。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调整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组成员。
2.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项目组的组织结构和关键/主要岗位负责人。乙方确保其委派的关键/主要岗位负责人在本合同期间持续、有效地开展本项目研发工作。
(二)乙方确保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拥有必需的研究资源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设备、调研数据、统计资料和文献等,乙方应确保合法享有该等资源及资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使用权,且不违反对任何第三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已提前充分考虑并确保项目研发工作所需各种基础数据、统计资料的可获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因素不应成为影响研发进度时间或导致质量缺陷或瑕疵的免责理由。
(三)乙方在研发工作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和联系,按约定推进各项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但甲方的协助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执行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四)文件的质量控制、审核和管理
1. 文件的质量控制。乙方在研发中应遵守国家质量控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的规程、标准和规范。乙方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应建立并保持符合本项目情况的、有效的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文件,并有效执行确保研发工作的质量。
2. 文件的审核。乙方所有的研发成果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包括数据、文献资料和专题报告等,在正式出版前都要经过甲方的审核和评议,乙方根据甲方审核和评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质量控制目标。
3. 意见采纳。在甲方审核主要成果报告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后,乙方应及时就甲方所提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件在3-5个工作日内递交甲方。
4. 文件传递。合同双方往来文件以独立顺序编号的书面或传真方式传递。双方同意,需回复的文件,应在收到对方文件后,在3-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五)安全健康环保
乙方应具备完善的健康安全环保理念与政策,应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有关的健康安全环保标准;乙方确保研发项目组人员具有良好的健康安全环保理念,并均已通过必要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安全环保培训,有资格并且被证实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相应工作。
双方应确保研发人员及其所在的环境都处于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良好状态下,并为己方员工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其中:(1)
(2)
(3)
(4)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双方签署协议后,乙方研发人员到位且具备开展工作的
条件,甲方支付乙方委托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 %。
(2) 甲方根据乙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度,开展中期评估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委托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 % 。
(3) 委托研究项目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甲方支付委托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 % 。
(4) 质保期满,且专利(若有)等知识产权获得授权后,经双方完成协议验收后,甲方支付委托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5-10]% 。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技术委托费用总金额原则上不可变更。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保密信息是指合同双方雇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因执行本合同而取得、提供、创造和/或开发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及信息、未公开的发明、发现,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不限于项目技术路线、前期调研报告、技术报告、设计、程序、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参数、项目中期报告、结题、原始记录及管理等其他相关的信息。双方同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资料及本合同所列条款条件,包括本合同的存在本身,应为保密信息。
(一)双方同意对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双方与其雇员或相关人员应有书面保密协议,其保密义务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
(二)甲方从乙方外获得尚未被公众所知悉并且乙方合理认为属秘密性质的有关本项目的信息,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加以保密。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发表论文或文章、复制、会议交流以及申报奖项等。乙方同意并保证,除为履行本合同二必须知悉保密信息的雇员和相关人员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保密信息。乙方雇员及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
(四)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乙方确认并同意所有包含保密信息在内的文件、资料和/或其他记录或复制本均属于甲方的财产(除非有关文件按法律规定向政府部门递交并由其保存),且均应按甲方要求归还或予以销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转移予他人。
(五)合同双方同意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向对方披露的、各自保存的保密信息均不构成或意味着该方将其拥有的保密信息转让或许可给对方,也不构成向对方授予保密信息或其他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专利权、专利权)的许可或其他授权。
(六)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证监会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提供或披露有关信息的不属于甲方违反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①约定交付的形式与数量;②双方当事人举行交付签字形式;③交付时双方的书面认可。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在 地交付 。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①不得使用淘汰或禁止的标准;②约定的标准和方法;③约定使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其他国外标准等;④无标准的,按行业的一般要求鉴定;⑤方法:专家评议、国家规定的部门检测结论、鉴定会或双方认可的方式。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其它责任。本约定具有溯及力,合同结束后,本约定仍然有约束力 。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享有本项目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委托研究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有关利益分配双方协商约定。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甲方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甲方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甲方所有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①双方约定,约定优先;②如无约定则按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人员掌握该技术成果,包括设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