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法院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的书记员或速录员,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2010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在宁省级机关和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或户籍的人员均可报考。省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