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员工期权授予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创始股东):
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鉴于:
1、为了激励 (以下称“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使得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利益发展一致;2、甲方通过持有 (以下称“持股平台”)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甲方持有持股平台 %的股权;3、公司拟以股权期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等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定义如下:(1)“股权期权”,是指公司创始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中的一定比例的股权,集合起来作为激励股权并通过特殊持股平台持有,以此作为员工未来被授予期权的来源。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期权,系持股平台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股权期权拥有者不是持股平台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乙方取得股权期权不据此变更持股平台的章程,不记载在持股平台的股东名册上,亦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股权期权对外作为拥有持股平台资产与决策权等的依据(2)“分红”,是指持股平台每年三月份按照持股平台章程规定,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可分配的利润。(3)“行权”,是指乙方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变更为持股平台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4)“行权期”,是指乙方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的时间。
第二条、激励股权
2.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拟以其中 %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用于实施激励;其中持股平台出资人民币 万元,持有公司 %的股权。2.2根据 股东会决议,即甲方拟将其持有持股平台 %的股权作为激励股权(以下称“激励股权”)。该激励股权在乙方行权期满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赠与或设定质押。2.3上述激励股权授予后,乙方取得的股权期权记载在持股平台内部股权期权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2.4上述激励股权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后,转为乙方股权。
第三条、期权行权预备期
3.1乙方进入预备期应满足以下条件:3.1.1乙方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一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 个月的有效期。3.2乙方行权期为 个月。但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结束或延展。3.3行权期内乙方提前行权或迟延行权,以及股权期权的撤销应按照公司《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3.4乙方在行权之后,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权的相关权利。
第四条、期权行权期
4.1乙方进入行权期应满足下列条件:(1)乙方预备期满;(2)在行权完毕之前,乙方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股权期权行权顺延一年。一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4.2乙方行权期为 个月。但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结束或延展。4.3行权期内乙方提前行权或迟延行权,以及股权期权的撤销应按照公司《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4.4乙方在行权之后,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权的相关权利。
第五条、期权行权规则
5.1进入行权期后,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权:(1)第一期行权:一旦进入行权期,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 %(即占持股平台注册资本 的激励股权)申请行权。(2)第二期行权:第一期行权后,如符合下列条件,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 %(即占持股平台注册资本 的激励股权)申请行权:(a)距离第一期行权后已届满 个月;(b)同期间未发生任何《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第3.5或3.6条列明的情况;(c)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d)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3)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 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由于甲方不予配合、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4)乙方每一期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被累计至下一期。(5)在每一期行权之时,乙方必须按照附件的格式向甲方发送行权通知,并提供和完成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5.2乙方行权价格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行权对价人民币 元。5.3行权对价支付
(1)每一期的行权,乙方必须在当期行权期内足额支付行权对价。
(2)如乙方未在行权期内足额支付当期行权对价,则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5.4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行权对价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5.5乙方行权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双方应当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5.6通过行权取得股权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股权的赎回
6.1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后,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权:(1)激励对象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在公司工作未满___年的;(2)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员工期权授予协议》的约定;(3)激励对象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5)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6.2股权赎回价格:(1)赎回在公司工作不足___年的员工所持有的已行权的激励股权时,其赎回价格为以下两者之间的孰低者:
(i)原始行权成本+自行权日起至赎回日止按 %年单利累计可获得的利息;
(ii)赎回日其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2)赎回在公司工作满____年的员工所持有的已行权的激励股权时,其赎回价格为以下两者之间的孰高者:
(i)原始行权成本+自行权日起至赎回日止按___%年单利累计可获得的利息;
(ii)赎回日其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6.3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按照上述方式赎回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6.4如发生股权赎回,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赎回的全部手续和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按照赎回股权的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6.5股权赎回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7.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