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双休日工、半日工)合同书
编号: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为满足甲方的用工需求,同时也为乙方提供实习和勤工俭学机会,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本着
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调与沟通,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聘用乙方为(暑期、双休日、半日)合同工,聘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担任 职务,并承诺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制度、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
3)(暑期、双休日、半日)合同工甲方按月(日、半日)支付乙方报酬,月薪(日薪、半日薪)人民币: 元;(因暑期工入职即无试用期,故在合约期内公司每月最多能安排四天休假,且休假期间公司不予计薪。)
4)半日工、双休日工不享受公司的其它奖励政策,暑期工在合约期内可享有开瓶费,不享受公司的其它奖励政策;
5)暑期工、半日工薪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0号发放上月工资。双休日工薪资发放时间为第三周发放第一周薪资。所有暑期工、双休日工、半日工如需离职均需提前15天告知部门主管及人事部;
6)乙方需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约定的聘用期限,如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仅限暑期工)如在报到后的一周内提出辞职或无故提前终此本合同,甲方将不发给乙方任何报酬;甲方如认为乙方工作成绩欠佳,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
7)乙方在聘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的,甲方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
8)如本协议与政策、法规有抵触时,应无条件以有关政策、法规作调整。出现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