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相关问题的探讨和分析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贝卡里亚年轻有为但又易于妥协,这就注定他在考虑刑罚规则理论的时候不免有他胆怯的地方,他在生活中论述到“我愿意做自由的卫道士,但是不愿意做殉难者”。但对于他26岁创造《论犯罪与刑罚》这部刑法学著作,我是发自内心的由衷佩服。
贝卡里亚在探索刑罚的过程中搜索大量资料并加以整理构思,凭借自己理想智慧的闪烁,以其朋友的支持和信赖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敏捷的思维、超强的思辨能力,经过2年的努力创作,执着不屑,最终写出《论犯罪与刑罚》,深刻、全面、客观的揭露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确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罪刑人主义道化三原则,以此来约束刑罚的运行轨道,减轻刑罚对人性的泯灭,接受神明启迪。
既然我们应该减轻刑罚对于人性的泯灭但是我们为何还要创制刑罚呢?基于边沁功利主义刑罚论,我们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而刑罚的目的就是防止小部分人的“自由行为”侵害到大多数人的“为了个人自由,捐献出小部分自由后剩下的大部分自由”,并规诫他人不要再重蹈覆辙。我们知道,刑罚始于战争,战争是对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在古代频繁的战争中,人们无力享有天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