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 of garding plant protection)
第一章 总 则1.0.1 根据中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为了加强园林植物保护(习称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 技术工作的管理,提高技术工作的效益和水平,使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的轨道,并同国际同行业接轨,贯彻预防为主,采取以生物、生化防治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向无农药污染的绿色城市园林发展,以达到即能有效、安全、经济地控制住病、虫等的危害,保护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和绿化美化功能的正常发挥,又能维护和促进园林生态和病虫害防治的良性发展,为城市人民创造清洁优美环境的目的,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市、区园林绿化部门、公园、风景区、绿地、绿化队、苗圃、花圃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厂矿、院校、医院等单位所有从事园林植物栽培、养护管理的单位和人员。1.0.3 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是园林绿化行业中一项及其重要和经常性的技术工作,技术性和时间性很强,要求必须设有主管病虫害防治工作的专业人员(或技术员) ,加强技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