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制作和标注种子标签
王秀芳
(兵团种子管理总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 - 2006)于2006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标签真实制度,兵团种子管理总站多次组织专项培训,并结合调研、抽查、检查等活动对各企业标签制作和标签进行指导。但由于对标签真实制度的认识不到位,普及不力,因此有关种子标签的问题比较多。本文拟在这些问题归纳的基础上,提出如何进行正确制作和标注标签。
1 标签标注中存在的问题
1.1 标注内容不规范
如质量指标纯度、净度、水分标注无小数点,生产日期标注为“2007.12”或者“2007年12月”,“种子类型”标注为“质量等级”,“净含量”标注为“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标注字符较小;包衣种警示标志标注骷髅头,但未标注高毒,也未标注药剂名称和注意事项;标注转基因种子,却未标注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编号、特殊销售范围和安全控制措施;生产日期、品种审定编号、检疫证明编号空缺,采用手填、盖章等方式。
1.2 标注内容不完整
主要表现为缺项。如不标注产地、种子生产许可证等必须标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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