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自考申请毕业情况介绍、流程、注意事项
作者:hfkbhcl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在合肥市申请毕业时的注意事项:
①外省转来的成绩须到合肥市自考办办理过转入归档手续,否则不能参加申请毕业。
②凡在合肥市没有合格成绩以及没有摄像的考生不能在合肥申请毕业。
③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申请时不予变更。
④外省转入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毕业。
⑤申请毕业必须经过安徽省考办及主考院校审定后方可毕业。(合肥市自考办不提供任何毕业证明)。
2、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每年的5月底或11月底向所在市自考办提交有关材料由市考办审核。经市考办审核后报省考办,由省考办和主考院校进行审定。经省级考办、主考院校审定无误后,由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3、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4、考生在报考本科段时,可不受学历限制直接报考本科课程考试,但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5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可参照安徽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的各主考学校的学位申请条件)
6、考生申请毕业,通过了市自考办的审核以及省考办和主考院校进行审定后,将下发《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如果考生的《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但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与《毕业生登记表》同等的效力。
注:
办理《毕业证明书》,需带以下申办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市自考办申请补办函;
(3)县、市级报纸一份(登报声明毕业证书损坏或遗失);
(4)身份证原件;
(5)一般在1-2星期可办好。
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证明》,需带以下申办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市自考办申请补办函;
(3)县、市级报纸一份(登报声明毕业生登记表损坏或遗失);
(4)身份证原件;
(5)一般在1-2星期可办好。
7、电子注册证明。
本着便利和服务自考生的原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注册证明》随毕业证书一同发放给自考毕业生,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