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庄园装修物业管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一、管理公司责任
1、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2、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3、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4、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5、投诉电话:
二、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责任
1、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2、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3、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4、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5、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