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客车包车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目标
乙方租用甲方车号: , 载客数 座,(不含驾驶员),驾驶员姓名 。
二、租期及行驶路线
租车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
1、乙方除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车辆途中所需的路桥费、油费、过路费、车辆维修养护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2、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预定金 元整(结算时可抵租车款),余款 元,待用车结束后三天之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甲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