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包车协议书
甲方(包车方):
乙方(承运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事项
1、包车线路: 。
2、包车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上客地点: 。
下客地点: 。
3、包车人数(含导游,但不含包车司乘人员)共 人。
二、承运车辆
1、 座, 客车 辆,车牌号: 。
2、乙方必须购买全车保险、交强险、且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等,其它相应的手续必须齐全,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亡或至残得,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包车费用
1、包车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
2、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修理费由 方自理。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用车前付给乙方押金 元或返程后全额一次付清车款。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车牌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2、甲方应保证乘客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3、甲方因故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用车或变更合同事项的,应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在出发前核实包车的真实性。发现与本合同不符的,乙方有权中止承运。
2、乙方应将甲方乘客安全运送至本协议指定终点或返程目的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车辆或转交他人运输。
3、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厢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乙方不得搭乘无关人员。
4、如包车期间因车辆原因影响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尽快更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完成承运任务,或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