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
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2012年,我校将继续在社会紧缺、应用性强和具有我校特色的部分专业中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要以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的分院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分管招生和教学的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分院负责同志组成(组成人员见附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 (三)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分院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本分院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四)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处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四、招生规模与生源范围 (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二)自主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 (二)自主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 五、招生工作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并随带学校推荐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学校(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申请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申报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考试以笔试的形式,参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根据专业归属类别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专业志愿填报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组织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录取。依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不同专业归属类别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五)公示。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六、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略) (二)招生专业归属类别、专业、科类、计划和学费标准:
专业归 属类别
专业名称(高职)
科类
计划
学费标准
备注
第一类
会计
文/理
30
6000/年
国际贸易实务
文/理
25
6000/年
物流管理
文/理
30
6000/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
45
6000/年
计算机信息管理
文/理
45
6000/年
第二类
空中乘务
文/理 三校生各类别
40
6000/年
只招身高:女163cm至175cm,男174cm至185cm 。报考条件详见空中乘务专业简章。
表演艺术 (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
文/理 三校生各类别
30
7800/年
只招身高:女163cm及以上,男174cm及以上。报考条件详见空中乘务专业简章。
表演艺术 (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
文/理 三校生各类别
30
7800/年
只招身高:女163cm及以上,男174cm及以上。报考条件详见空中乘务专业简章。
合计
245
(三)报考条件: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1、报考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体检需符合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要求。 2、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归属类别,普高文科和理科考生可以报考自主招生所有专业,三校生各类别考生仅可报考第二专业归属类别的专业。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3、报考第一专业归属类别专业的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中最少两个C等及以上者(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报考第二专业归属类别专业的考生不作此项要求。 (四)考试与专业志愿填报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考(测)试评分总分满分750分。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分三部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满分150分、文化考试满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第二专业归属类别分两部分:文化考试满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50分。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后满分为150分,换算如下表:
会考等第
A
B
C
P
E
换算分值
50
45
40
30
20
2、文化考试(总分300分)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专业志愿填报 第一专业归属类别,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测试换算分值之和从高分至低分,以招生计划25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生计划30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4、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允许每位考生填报两个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专业归属类别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2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30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若一专业志愿不足,则从二专业志愿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非调剂考生参加一专业志愿的综合素质测试,经调剂的考生则参加调剂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5、综合素质测试(第一专业归属类别总分300分,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总分450分) (1)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每个考评小组由5—7位人员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选拔测试标准进行考评,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素质特长项: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且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201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