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关于2010级新生
校内申请转入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外语类专业的通知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政字[2010]37号)文件规定,考虑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外语类专业的特点和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本校2010级新生,对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外语类专业报名校内转专业。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校内转专业的条件
1.2010级新生可以申请转入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外语类专业。申请转入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学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2.转专业的学生,只限于招生类别内的各专业,即:理工类、文史类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
3.提前批(含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国防生)以及录取为定向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二、校内转专业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1.2010年9月24日~9月28号为报名时间,满足转专业条件的2010级新生可到系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申请转专业申请表》。
2. 2010年9月28日下午5时前各系务必将报名情况汇总,主管教学的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
3.接收 转专业的专业原则上不增加班级建制,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原则上每班容量不超过33人,工业设计专业原则上每班容量不超过25人,外语类专业原则上每班容量不超过28人
4.教务部汇总转专业名单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在网上公布。
三、考试课程及时间地点
1、考试课程
(1)理工类新生申请转入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为美术基础,具体考试要求见附件。新生申请转入外语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笔试加英语口试。
(2)考试科目由成绩评定小组评定成绩。
2、拟接收名额见附件
3、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转专业录取原则为: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外语类专业根据转专业考试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教务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校 内 转 专 业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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