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 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 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