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代理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之非独家广告代理商,为甲方新客户网络办卡业务提供广告宣传及渠道发展服务。
2.“新客户”指从未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或符合其它甲方新户申请条件的客户,具体申请条件由甲方决定)。
3. 合作期间,甲方新客户可通过乙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官网及与乙方合作的公司网站)上的甲方信用卡办卡链接,进入甲方网站在线完成信用卡主卡申请。
4. 乙方须通过乙方渠道提供宣传,引导新客户办理、使用甲方信用卡。甲方就本次合作向乙方支付营销服务费,具体服务费支付方式以第三条约定为准。
二、代理期间
1.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此次合作结束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可顺延1年。
三、结算方式
双方同意,甲方按自然月度为结算周期与乙方结算营销服务费.
1.营销服务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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