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商品代销合作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两方于【2018 】年【2】月【 1】日在【北京市】签订:
甲 方: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 方:
联系地址:
北京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授权甲方相关货品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为 商标权利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仅限于代销销售,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生产制造 乙方商标的产品。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全力为乙方销售货品,且货品的零售价是由乙方统一订出不得擅自更改,如甲方因打折促销等活动需变更零售价,需与乙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价。代销供货产品定为4折,提供增值税票,买断为4折,提供增值税票。在月销售额达到 元,结算折扣当月降为 折结算,此奖励仅限达标当月有效。
甲方负责乙方货品在甲方处的推荐、销售和保管事宜。
甲方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