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商品代销合作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两方于【2018 】年【2】月【 1】日在【北京市】签订:
甲 方: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 方:
联系地址:
北京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授权甲方相关货品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为 商标权利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仅限于代销销售,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生产制造 乙方商标的产品。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全力为乙方销售货品,且货品的零售价是由乙方统一订出不得擅自更改,如甲方因打折促销等活动需变更零售价,需与乙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价。代销供货产品定为4折,提供增值税票,买断为4折,提供增值税票。在月销售额达到 元,结算折扣当月降为 折结算,此奖励仅限达标当月有效。
甲方负责乙方货品在甲方处的推荐、销售和保管事宜。
甲方收到乙方货品时,如发现货品数量有误或质量有问题,须于签收之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联系乙方,乙方给予免费更换或退货服务。
乙方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货品损坏或影响二次销售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本协议自然终止后,甲方负责将未售完的乙方货品免费配送至乙方仓库。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则甲方不承担运送乙方货品的责任。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货品,并负责免费将货品配送至甲方在北京的公司或店铺地址。
如果货品数量有误或质量有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提供退/换货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可以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要求临时增加配送甲方的货品数量。
乙方有权对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过程中的陈设、搭配、及销售价格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原则上乙方提出对该产品更换及产品下架需求应在30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约定日期将此产品更换或下架;
乙方有义务提供货品三包售后服务。
保密条款
3.1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对方商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将任何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3.2本协议终止后,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结算方式
4.1甲方须在每月 20 日之前按甲乙双方协议的供货价格将已售出货品的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2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