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朝阳市初中升学语文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及编写依据
初中升学考试是由合格的初中毕业生参加的高中阶段招生的选拔性考试。试题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相应的难度,力求反映考生的真实水平,对初中语文教学起正确的导向作用。
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和朝阳市教育局对2017年朝阳市初中升学考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初中使用语文版和人教版两个版本《语文》教科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试说明。
二、命题原则
1.命题以《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为依据,参照语文版和人教版两个版本的《语文》教科书内容。
2. 命题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注重考查学生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有机地渗透在具体的考查内容中。
3. 命题要体现语文学科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基本特性,符合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
4.命题要根据学生的经验水平,选取文质兼美、富有人文色彩的作品作为阅读测试材料,注意材料思想内容的价值导向和语言表达的规范性,适当控制篇幅。
5.作文命题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