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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劳动合同书无期限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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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莞 上传于:2024-06-07
北京大学劳动合同书 (无固定期限) 甲 方: 【北京大学+具体用人的二级单位】 乙 方: 【劳动者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人事部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书作为我校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范本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必备条款不得删减。 2、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3、签订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或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公章为具有人事权的二级单位公章。职工签约必须是本人,不得代理,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4、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四条中写明。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6、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7、统招统分在校学生或是其他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身份的,不得订立劳动合同。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18年10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北京大学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第一条 甲方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全称 【北京大学+具体用人的二级单位】 法定代表人 郝平 委托代理人 【二级单位人事负责人】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地址邮编 100871 第二条 乙方基本信息。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档案所在地 紧急联系人 与乙方关系 紧急联系人电话 备注:1.乙方为统招统分在校学生或是其他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身份的,不得订立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为各自送达的具体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发生变化,均应当在联系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联系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它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3.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上表中“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和解、调解及接受、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二、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法定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具体工作系、所中心或部门)担任 【选择项:教学科研,专技,行政,工勤】 岗位(工种)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为: 1、 ; 2、 ; 3、 ; 4、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六、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材料,导致甲方无法为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应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因工作变动,所聘岗位撤销或者因该岗位经费来源中断,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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